关于开展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原创文章|发布时间:2024-05-06 10:30:04|浏览人次:1303

校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榜样示范作用,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积极进取、奋发有为,根据《武汉设计工程学院学生评选先进办法》,学校决定于5月8日-5月22日开展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社会责任感强。思想积极上进,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处分记录,思想品德表现优良。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大学期间考试考查课程全部合格(无不及格记录),学习成绩优秀并居本专业前列。

    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课外活动,身体健康,具备较好的心理素质。

    5.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一次校级及校级以上荣誉。(校级荣誉指三好学生及以上荣誉,校级以上荣誉指省部级以上教育系统和共青团系统表彰的个人)。

    6.在校学习期间在思想、学习、文体及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或有特殊贡献的,自愿到边远地区、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工作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评选。

    二、评选指标

    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不超过学院本科毕业生总数的20%,专科优秀毕业生评选不超过学院专科毕业生总数的15%

    三、评选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和精心组织好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严格控制评选比例,宁缺毋滥,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将评选工作与毕业生教育结合起来,切实做好毕业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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