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度学生学年总结鉴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原创文章|发布时间:2023-08-29 15:47:00|浏览人次:882

各学院:

    学生年度总结鉴定工作是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部分,是学生做好学年总结,科学谋划个人生涯发展的重要环节。为做好2022-2023学年度学生年度总结鉴定工作,依据《武汉设计工程学院学生学年总结鉴定实施办法(试行)》《武汉设计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鉴定范围

    2020级、2021级和2022级全体在校生。

    二、时间安排

    2023年9月2日-10月10日。

    三、基本内容

    1.学生个人总结。学生要本着实事求是、批评与自我批评相结合的原则做好自我总结。学生要在思想、学习、生活和社会实践等方面总结自己在上一学年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今后努力的方向。

    2.学院和班委会给出鉴定意见。学院和班委会要根据学生的在校表现,对学生做出综合评价或意见。评语切勿模糊简单,要恰当准确地指出学生的成绩与存在不足,并指出今后奋斗的目标。

    3.综合测评中所有项目的奖励分必须要有原始证件或有效证明等作凭证,奖励分和奖励原因应张榜公布,接受广大学生的监督。

    4.各学院对学生学习成绩、获奖情况、违纪情况和综测测评情况进行审核并加盖公章,于10月10日前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以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为组长、辅导员、班委成员和学生代表等为成员的学生学年鉴定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学生学年总结鉴定工作,要教育学生正确认识学年总结鉴定工作的意义与作用,确保学年总结鉴定工作顺利进行。

    2.各学院要精心组织好学年总结鉴定工作。要坚持评选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评选质量。通过这项工作,对学生进行有组织、有计划的思想政治教育,促进学风、班风建设和共青团的建设,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激励广大学生和团员青年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刻苦学习,奋发成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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