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观察员信息化心理月报制度的通知
来源:原创文章|发布时间:2023-10-23 17:00:05|浏览人次:1349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不断完善心理健康工作体系,理顺工作机制,切实做到让心理健康教育进班级、进宿舍。经研究决定,实施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观察员信息化心理月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实施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观察员心理月报制度的目标是帮助学校从学生基层排查心理危机,把工作前置,及时发现、及时干预,避免因心理问题引发的安全事故。

    二、工作任务

    (一)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心理观察员应严格关注班级及宿舍内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并于每月按时提交《班级晴雨表》和《宿舍心语表》。如遇紧急情况,需立即向上级(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进行汇报。

    (二)学院辅导员根据学生上报情况,进行初步评估和干预;

    (三)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根据学院上报的心理危机进行审核评估,制定干预方案并实施干预措施;

    (四)对于需要转介至医院的学生,送往专业医疗机构以进行进一步的诊断和治疗。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对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心理观察员进行的心理月报制度的实施给予高度重视,并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任务开展工作。

    (二)各级人员要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和敏锐性,及时发现和干预学生的心理问题。

    四、附则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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