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非法校园贷”存在的危害越来越大,既严重影响学生正常学习、生活,又给学校校园环境带来安全隐患,前期学校通过主题班会、宣传橱窗、金融知识讲座等形式,开展了系列教育和宣传活动,取得了一定效果,但“非法校园贷”防控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结合省教育厅近日下达的相关文件要求及我校工作实际,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开展学生“非法校园贷”防控专项工作,并将相关工作通知安排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参与“非法校园贷”情况的排查工作
各学院要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参与“非法校园贷”情况的排查,排查对象为学院全体在校学生,重点排查学生是否借有“非法校园贷”,是否代理过“非法校园贷”产品。于6月5日前组织全体学生通过微信小程序参与“防范和打击非法校园贷”问卷调查工作(详细操作参照附件1:校园贷微信小程序操作指南)。各学院在排查结束后须将排查总结报告交至学生工作处。
二、各学院通过排查,对已经进行了校园网贷或代理校园贷的学生,辅导员要通过谈话、调查等多种形式,掌握详细情况,并对典型学生(例如:借款金额在5000元及以上、多个平台借款、发生借贷逾期等情况)建立档案(具体填写请使用附件2:非法“校园贷”典型案例报告单),同时联系学生家长,告知相关情况,妥善处理,最后将详细信息和处置情况上报学生工作处。
三、各学院将排查“非法校园贷”及“非法校园贷”代理工作同时进行。排查工作要全面覆盖所有学生,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各学生班级认真填写“校园贷”班级普查表(附件3:“非法校园贷”班级排查表),排查表各学院留存备查。各学院需将附件2:“非法校园贷”典型案例报告单、附件4:“非法校园贷”贷款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5:“非法校园贷”代理学生信息汇总表报送至学生工作处。
四、各学院要积极动员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学生党员通过主题班会、主题团日、宿舍巡查、支部学习等方式开展“非法校园贷”、合理消费观、金融安全知识等内容的宣传和教育工作,相关活动要有记录存档,并报学生工作处。
五、各学院在做好“非法校园贷”排查和教育工作的同时,要进一步掌握学院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结合相关政策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帮扶工作。
学生工作处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