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关于做好2018年“清明节”放假期间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原创文章|发布时间:2018-04-03 10:55:03|浏览人次:9291

 

关于做好2018年“清明节”放假期间学生

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武汉设计工程学院关于2018年“清明节”放假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学生工作处及各学院现阶段工作,为保证节日期间学校正常秩序和广大同学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现将“清明节”期间学生教育管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放假时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规定,我校2018年清明节具体放假时间为4月5日至7日,共3天。其中4月5日(星期四)为法定节假日,4月6日(星期五)为调休,4月7日(星期六)为正常公休,4月8日(星期日)上班。

    二、学生教育管理具体要求

    1. 节前各学院要组织做好学生的安全纪律教育工作,提醒学生做好人身及财产安全防范工作。

    2. 各学院严格审查请假学生情况,防止和避免学生提前离校和延迟返校,认真做好节前学生离校情况统计和节后学生返校统计。对违反相关规定和要求的学生要及时予以相应的处理。

    3. 关注因放假课程调整安排,督促学生按照要求时间正常上课。

    4. 各学院要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寝室的管理,及时处理饲养宠物、经营小商品、使用大功率电器、私自挪动桌椅等违反寝室管理规定的行为。节前学生工作处将会同后勤工作处一起组织人员对学生宿舍进行全面的清查,对任然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学生进行相应的处理。

    5. 放假期间各学院要按照相关要求安排人员值班,值班期间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做好值班记录。值班老师要走访学生寝室,关注学生动态,防止学生出现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等违纪违法行为,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及时处理学生中出现的突发事件,保证校园和谐文明和安全稳定。各学院值班老师需于每天下午4点向学生工作处报告学院情况,由学生工作处值班老师汇总上报值班领导。

 

    特此通知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 

2018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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